案件概览
一名 61岁越南裔美国双重国籍男子阮某,因替海外诈骗集团洗钱超过 825万美元(约1000万新元),近日在新加坡法院被判 19个月监禁,并处 239,065新元罚金。
作案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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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空壳公司:阮某指使两名越南女性担任“名义董事”,实控人为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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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发票与合同:虚构贸易往来,以掩盖资金流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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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层转账洗钱:涉案资金通过不同银行账户、跨境流转,试图规避金融监管。
警方调查显示,两家新加坡公司在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 共接收诈骗资金逾 825万美元。阮某从中非法获利超过 100万美元(约128万新元)。
法院裁决
主审法官指出,该行为严重破坏新加坡金融体系的公信力。警方发言人也强调,新加坡对洗钱采取“零容忍”立场,将持续打击此类犯罪。
根据《贪污、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(没收利益)法》,洗钱罪最高可判 10年监禁 和 50万新元罚款。
启示与警示
✅ 空壳公司≠保护伞
✅ 伪造文件≠安全网
✅ 金融犯罪=高风险+高刑罚
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,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,对反洗钱(AML)和反恐融资(CFT)有极为严格的监管。一旦触碰法律红线,最终必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,合规经营才是长远之道。试图借助空壳公司或伪造交易来“洗白资金”,在新加坡这样的金融监管环境下,只会加速东窗事发。
参考资料
新加坡警察部队(Singapore Police Force, SPF)
2025 年 8 月 28 日发布新闻稿,确认一名 61 岁越南裔美国双国籍男子阮某因三项洗钱罪被定罪,判处 19 个月监禁,并处 239,065 新元罚金。
链接
新加坡亚洲新闻台(Channel NewsAsia, CNA)
2025 年 8 月 28 日报道,该男子通过两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为境外诈骗呼叫中心洗钱约 830 万美元,期间伪造发票以掩盖资金来源。
链接
亚洲新闻网(AsiaOne)
2025 年 8 月 29 日报道,这名双国籍男子透过空壳公司账户收取并转移超过 1060 万新元的诈骗资金,从中获利逾 128 万新元。
链接
新加坡眼(Singapore Eye)
2025 年 8 月 30 日中文报道指出,被告在 2019 年指使两名越南籍女性成立两家新加坡公司充当“名义董事”,而其本人实际控制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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